报载,班里丢了40元“爱心基金”,于是去捐款箱前“看过一下”的王洋就在全班同学的“选举”下成了“小偷”。为了洗刷这个耻辱,王洋与父母不断上访,付出了辍学一年半的代价。这个15岁男孩现在只能整天待在家里,似乎已打消了长大后当“画家或职业运动员”的念头:“自从那事以后,谁还愿意跟我一起打篮球呢?在我眼里,每一个参与这件事的人都不配做好人。”说这话时,王洋的牙咬得紧紧的。
看到这样的报道,我们的心里很不是滋味。“选举小偷”这一荒唐的做法极大地伤害了学生的自尊心,这种伤害来自教师就更不能容忍。这一事件引发了本期的话题,让我们大声疾呼:保护学生的自尊。
教师的职责是什么
在人们眼里,小偷就像过街老鼠一样人人喊打。谁愿意背上小偷的恶名呢?更何况是被老师和同学集体“选”出来的。只因为在捐款箱前站了一会儿,捐款箱里的钱不翼而飞了,就把“小偷”的帽子扣在了他的头上。这个结果竟然是他所在班级的同学们在老师的主张下投票“选举”出来的,让人感到荒唐。
我们学的课本知识中讲要建设法治国家,而“依法”的最基本要求就是用证据说话,如果不讲事实依据,仅凭大家“众口一词”的意见,就把小偷的名声随便加在别人头上,在捐款箱前站了一会儿就被怀疑拿了捐款,理由简单可笑,不合逻辑。当众搞这样的“选举”,必定会严重伤害学生的自尊心。人民教师,被誉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,其职责是育人,而不是毁人。
河南省信阳市第九中学初二五班 祁特
教育,爱是出发点
看了这个话题后,我感到心痛。因为,我有过类似的经历。
2001年我在湖北某高校读大学。寒假前夕,学校不知为什么组织投票选举“最差学生”,且投票时不得弃权。考试成绩第一名的我竟然当选了。在接下来的一个学期里,我心情极度抑郁,整天思索我到底哪里做错了,为什么这么不受同学的欢迎。我开始怀疑自己,怀疑人生,怀疑社会。暑假之后,我怀着无比愤恨的心情离开了学校。我离开后,当初投票选我的同学也陷入了深深的自责中。他们承认,那并不是他们的本意。他们也一直因为做过这样的一件事情而感到愧疚不已。所幸在父母、亲人的爱护下,我花了一年的时间调整了自己的状态,2003年,重新走进了大学的校园。但是,那段经历却永远无法磨灭。
教育的目的是引导学生向上。而“选小偷”实际上是站在“恶”的立场上,看待所有的学生,每一个人都是被怀疑的对象。为了澄清自己只好选择他人。这样的方式只能培养出自私和不负责任的人。“选小偷”不仅会对当选者带来毁灭性的打击,对那些被迫选择者来说,同样是不人道的。在这样的选举中,受到伤害的是所有学生。
教育应该以爱作为出发点。我们在谴责这位教师的错误做法的同时,应该反思一下现行的教育方式。作为教育者,你是否以爱心对待所有的学生,你的教育方法是否得当?
一个人在成长的过程中,难免会犯这样或者那样的错误。在作家三毛的文章里就有关于她孩童时代偷钱的经历。正是因为有时候孩子们不知道怎样做是正确的,所以才需要教育。正确的教育方式不是溺爱,不是苛责,而是心,一颗爱着孩子的心。
重庆市三峡学院 丁丽君



